我国内地公民同华侨, 台港澳同胞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手续的, 根据《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 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并妥善处理并自愿离婚的, 可共同到内地公民一方原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一方要求离婚, 另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调解, 或者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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